成本法取得子公司100%股权,子公司利润如何体现在合并报表中

2024-05-19 20:45

1. 成本法取得子公司100%股权,子公司利润如何体现在合并报表中

子公司的利润最终是计入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项。
按照你的举例,投资子公司100W,子公司实现盈利10W,那么在合并报表中将做如下调整和抵消分录:
不考虑其他因素的简化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
  贷:投资收益 10
 
借: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 11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10
 
借:投资收益 10
  贷:未分配利润 10
 
由以上分录可以看出,子公司的利润最终是进入了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项。

成本法取得子公司100%股权,子公司利润如何体现在合并报表中

2. 对于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为什么合并报表时要权益法进行调整

要想明白这个问题,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特征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有两种观点,由此产生确认投资损益的两种方法。一种是在收到利润或股利时确认收益。在这种观点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成本计量,收到利润或现金股利时确认为投资收益。这种确认损益的方法称为“成本法”。在这种会计方法下,股权投资收益只能被动获取,无法对被投资单位施加主动的影响。另一种观点是,股权被认为是代表股东应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利益或损失,当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增加时,投资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为母公司)按照其在被投资企业(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为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拥有的份额确认投资收益,同时相应增加投资的账面价值;如果被投资企业发生净资产的减少,则要相应同比例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投资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损失的确认以将长期投资减记至零为限。这种确认损益的方法,称为“权益法”。

二、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原因

首先,对母公司来说,既然通过股权投资在外形成了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信息时,一定是合并的财务报表而非个别报表。合并财务报表中已体现了对子公司投资计价的权益基础,提供更多的有用信息。为了简化核算,个别报表中不再采用权益法计价。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做法一致。

其次,由于子公司受母公司“控制”,平时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母公司要对子公司的投资增加报表利润,就必须宣告分配现金股利。可见,改按成本法能提高投资方所确认的投资收益的质量,使投资方的业绩更加真实,缩小财务报表操纵的空间,并避免上述“不良行为”。 

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必须按照权益法进行转换的原因

(一)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母公司容易操纵利润。由于母公司对子公司实施控制,母公司可根据自身的现金或利润状况,决定子公司股利分配,从而以自己喜好的收益水平来报告收益。例如,母公司可以要求子公司只在母公司自己的经营发生亏损或萧条的年份支付股利。

(二)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与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的一个最大差别在于:无法提供数据的验证功能。我们知道,通过合并报表中的抵销,合并净利润或期末留存收益应与母公司个别报表中的相关指标金额相等。通过这种数据关系,可自动验证合并报表编制的正确性。而成本法不具备这一特征。

(三)采用成本法编制合并报表,集团的净利润均大于母公司个别报表利润,计算出的集团相关财务指标不真实,投资回报率也易被歪曲。

采用权益法编制合并报表,则可克服上述不足。

3. 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合算的结果要调整为权益法核

  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将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合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是使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中,能反映其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核算的结果调整为权益法核算的结果,分录如下:

  ①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

  贷:投资收益

  注:此笔分录的意思是:按照子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中属于母公司享有的份额,调整增加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并调整增加当年度投资收益。

  ②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

  注:此笔分录的意思是:对于子公司当期分派的现金股利或者宣告分派的股利中母公司享有的份额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调整减少原投资收益。

  ③借:长期股权投资——××公司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注:此笔分录的意思是:子公司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即按照子公司当期计入资本公积的金额中母公司所拥有的份额,在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金额的同时,增加自身资本公积。


  2.将母公司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项目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等内部交易相关的项目进行抵销处理,分录如下:

  ①借:实收资本(股本)(期末子公司账面数)

  资本公积(期末子公司账面数)

  盈余公积(期末子公司账面数)

  未分配利润(期末子公司账面数)

  贷:长期股权投资(合并日的金额 第一步的调整数)

  少数股东权益(倒挤)

  ②借:投资收益(本年子公司净利润*母公司持股比例)

  少数股东损益(本年子公司净利润*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提取盈余公积(本期子公司净利润提取的盈余公积)

  向股东分配利润(本期子公司分配的净利润)

  年末未分配利润

  ③借:应付股利(母公司享有的股利金额)

  贷:应收股利(母公司享有的股利金额)

  注:第③笔分录是在子公司宣告分派现金股利而未支付股利款且母公司已确认应收股利的情况下才需要抵消的分录。实际属于债权债务的抵消分录。

  其他的内部抵消分录在后续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抵消分录中再讲解。


  3.在编制合并日合并工作底稿的基础上,计算合并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合并数,编制合并报表。

同一控制下取得子公司合并日后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为什么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合算的结果要调整为权益法核

4. 投资企业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

  投资企业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是这样的。
  这是因为“采用成本法编制的独立财务报表具有相关性”(国际会计准则的解释)。也就是说,采用成本法处理对子公司的投资,着重反映投资所能够收到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这是确确实实的现金流入,是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较为关心的信息,所以采用成本法编制的独立财务报表的能够提供一些有价值、有意义的信息。同时,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权益法进行调整,不仅可以全面反映母公司控制实质的投资权益的变化,而且也便于母子公司相关项目之间的抵消会计处理。通过这样一种会计处理,可以增加财务报表的综合信息含量,更有助于会计报表使用者进行分析决策。
  新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则规定,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在合并财务报表准则中规定,合并财务报表应当以母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编制。这些规定与原来的有关规定是显著不同的,因为原规定对具有控制权的投资(及对子公司投资)要采用权益法核算。新准则的处理规定是与国际会计准则相一致的。

5.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在合并报表中为什么会出现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未分配利润

  一、会计处理要点

  (1)母公司个别账务处理。由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前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已按成本法核算,故不需作调整,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仍采用成本法核算即可。

  (2)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子公司资产、负债对母公司的价值。编制合并报表时,以购买日(即获得对子公司控制权日)子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会计报表作适当调整,计算出本次交易日子公司资产、负债的价值。调整方法是:子公司在购买日可辨认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及成本结转,可辨认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及清偿;子公司在购买日以后新增的资产、负债以账面价值计量,不作调整。

  (3)编制合并报表时,对母公司报表调整。对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进行调整,将交易日子公司资产、负债对母公司的价值与子公司在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按原持股比例享有的部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等项目。

  (4)编制合并报表时,对子公司报表调整。需对子公司在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异进行调整,同时调整资本公积项目。

  (5)商誉的计量。商誉是各分次确定的商誉之和,每次商誉=企业合并成本一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净资产公允价值以每次交易日的公允价值为准。

  (6)编制合并报表时会计处理顺序。首先,计算在交易日子公司资产、负债对母公司的价值;再对母公司和子公司报表进行调整,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调整分录;然后计算商誉总额;最后,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编制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分录,

  二、会计处理运用

  [例]甲公司于2008年1月10日以10000万元取得乙公司60%的股份,取得投资时乙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9000万元、公允价值9100万元,其余资产、负债无差异)。2008年12月1日,甲公司支付4500万元取得乙公司20%的股份。2008年12月1日,乙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8000万元,乙公司所有者权益项目:股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7900万元,盈余公积2000万元,未分配利润1000万元。2008年12月1日,乙公司资产、负债对甲公司的价值为16000万元。乙公司在2008年除净利润外无其他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未进行利润分配。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甲公司账务处理

  (1)2008年1月10日,采用成本法核算,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00

  (2)2008年12月1日,采用成本法核算,账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45000000

  贷:银行存款 45000000

  由于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法核算,个别报表不作调整。

  编制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的合并资产负债表。

  (3)交易日,乙公司资产、负债对甲公司的价值为16000万元。该数字以购买日乙公司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报表数字调整计算得出。

  (4)对母公司报表进行调整。在合并工作底稿中,甲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按权益法调整。2008年12月1日,乙公司资产、负债对甲公司的价值为16000万元;在购买日2008年1月10日,乙公司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15000万元,变动为1000万元。除净利润外无其他引起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事项。调整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万元×60%) 6000000

  贷:投资收益 6000000

  (5)对子公司报表进行调整。合并工作底稿时,将乙公司在购买日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账面价值调整为公允价值。仅固定资产一项需调整,调整分录为:

  借:固定资产 1000000

  贷:资本公积 1000000

  (6)计算商誉总额:

  甲公司取得乙公司60%股权时应确认的商誉

  =10000-15000×60%=1000(万元)

  甲公司购买乙公司少数股权进一步产生的商誉

  =4500-18000×20%=900(万元)

  合并财务报表中应确认的商誉总额=1000+900=1900(万元)

  (7)编制抵销分录。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金额不足冲减的情况下,调整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假设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足够冲减,抵销分录为:

  借:股本 50000000

  资本公积 80000000

  盈余公积 2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0000000

  商誉 1900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4000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 151000000

  少数股东权益 (16000万元×20%) 32000000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的处理,在合并报表中为什么会出现如下分录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未分配利润

6. 在期末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母公司不需将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请问如何理解?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你的这个问题,可问得有点超前!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还不能达到这样的标准的,那是已经有很多的企业,就这样做了,国际准则也是这样规定的。
  我们知道在我国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核算中,首先要将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个别报表中的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然后再在合并报表中将母子公司的个别报表合并,同时调整和抵销内部交易,最终再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进行最终的抵销。那么实际上这一调整一抵销,还是原来的成本法下的数据。(确实有多此一举的现象)。可是我们现行的准则,就是这样规定的,因而我国的合并报表的处理目前就是有两种,一种是调整为权益法,一种是直接用成本法。这个问题也得到了会计理论界的重视,很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要用成本法来进行直接合并处理的。
  这就是我对你上面问题的回答。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7. 投资企业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

  是这样的 
  我们可以简单地举个例子
  假设A在2011年12月1日以10000万取得B100%表决权股份,当日起能够控制B的生产经营,B当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假设为非同一控制)
  那么合并日,A应当编制合并报表,抵消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贷:股本等     10000
  假设12月份B获利1000万,全部计入未分配利润
  那么当年B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000万元
  2011年12月31日,A仍需编制合并报表
  但是,这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按照成本法计量,其价值10000已经比子公司B的所有者权益份额11000小了1000万
  所以抵消分录已经不能单纯用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贷:股本等     10000了
  这时,我们应该考虑,这1000万的差额是怎么出现的?
  其实就是当期的获利是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而母公司没有确认
  那么如何才能确认这缺少的一部分呢
  于是财政部就想,权益法核算不就会确认这部分差额吗
  于是,准则就规定,先按权益法对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0
  贷:投资收益     1000
  这样,合并报表上,我们就可以用当初那个很简单的抵消分录了,即
  借:长期股权投资 11000
  贷:股本等     11000
  但是,这样先调整后抵消,会出现一个问题,你会发现,母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的合并利润表中,多出来了1000万
  这是因为我们调整的那一笔投资收益(本质上是子公司的当期经营成果),在母公司报表通过“投资收益”确认了一次,又在子公司报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确认了一次
  所以,我们还应当做一笔抵消分录
  借:投资收益  1000
  贷:未分配利润  1000
  这样,就实现了全部的抵消

  看了这么多,是不是觉得很麻烦?
  其实,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在成本法的基础上,完全可以不调整而直接抵消的,思路就是每期都把合并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然后看当期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有啥变化,哪里变了,就按照比例调哪里,这里不再赘述啦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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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企业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

8. 投资企业在其个别财务报表中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

是这样的我们可以简单地举个例子假设A在2011年12月1日以10000万取得B100%表决权股份,当日起能够控制B的生产经营,B当日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10000万,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等。(假设为非同一控制)那么合并日,A应当编制合并报表,抵消分录为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0贷:股本等10000假设12月份B获利1000万,全部计入未分配利润那么当年B的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1000万元2011年12月31日,A仍需编制合并报表但是,这时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按照成本法计量,其价值10000已经比子公司B的所有者权益份额11000小了1000万所以抵消分录已经不能单纯用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0贷:股本等10000了这时,我们应该考虑,这1000万的差额是怎么出现的?其实就是当期的获利是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加,而母公司没有确认那么如何才能确认这缺少的一部分呢于是财政部就想,权益法核算不就会确认这部分差额吗于是,准则就规定,先按权益法对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调整借:长期股权投资1000贷:投资收益1000这样,合并报表上,我们就可以用当初那个很简单的抵消分录了,即借:长期股权投资11000贷:股本等11000但是,这样先调整后抵消,会出现一个问题,你会发现,母子公司形成的企业集团的合并利润表中,多出来了1000万这是因为我们调整的那一笔投资收益(本质上是子公司的当期经营成果),在母公司报表通过“投资收益”确认了一次,又在子公司报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确认了一次所以,我们还应当做一笔抵消分录借:投资收益1000贷:未分配利润1000这样,就实现了全部的抵消看了这么多,是不是觉得很麻烦?其实,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在成本法的基础上,完全可以不调整而直接抵消的,思路就是每期都把合并日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消,然后看当期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有啥变化,哪里变了,就按照比例调哪里,这里不再赘述啦哈成本法基础上编制合并报表你可以在百度一下,很多的,或者看一下IAS